宜宾市(1996——2000年)妇女发展

规划监测评估分析报告

宜宾市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组

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和进步,把实行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19958月,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以下简称《妇女纲要》)。根据《妇女纲要》的目标和要求,我市政府于19968月批准颁布了《宜宾妇女发展实施规划(19962000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并把妇女的发展纳入了宜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全市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积极推动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我市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上全面实现了2000年目标,妇女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本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我市5年来实施《妇女规划》的情况,分析了实施《妇女规划》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在新世纪继续推动我市妇女发展工作的建议。

 

第一部份    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

1995年以来,我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努力调整产业结构,使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社会环境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妇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条件。

    (一)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19952000年,我市国民经济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00.7亿元,五年间年均增长率达到11.1%的两位数增长速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95年的2167元增加到3981元,增长83.71%;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5.9亿元,比95年增长1.9倍,比全省1999年同口径增速高1.1倍;人均财政收入由95年的114元增加到313元,增长1.7倍,比全省1999年人均水平高60元。

(二)人口环境日趋良好

2000年,我市总人口为508.50万人,其中女性为242.45万人,占总人口的47.68。近五年来,人口作为社会经济发展重要驱动因素出现了明显变化。一是人口数量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出生人口呈逐年下降趋势。2000年全市出生人口由95年的7.4万人降至5.9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也由8.4‰下降到4.9‰,比95年降低3.5个千分点,相当于2000年少出生1.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比全省1999年平均水平低1.9个千分点;二是人口自然结构进一步优化。2000年,全市15—6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高达69.92%,是九十年代以来的最高值,比全省99年高0.6个百分点。0—14岁低龄人口占总人口21.28%,15—64岁人口负担系数为43.26%,均为九十年代最低值。由此,我市目前正步入劳动力人口比重高,被抚养人口比重低的黄金时期。

(三)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200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72元,比95年增加2068元,增长62.59%;扣除物价因素后增长48.4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元,比95年增加1259元,增长152.61%,扣除物价因素后增长131.76%。城乡居民家庭财产不断增加,居民储蓄余额和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逐年攀升和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为妇女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

(四)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我市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了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促进了全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和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广大妇女在医疗、保健和教育等方面的保障程度得到增强(见下表)。

宜宾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计量单位

1995

2000

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机构

   0.2

   0.2

每千人口拥有医生

   1.2

  1.4

妇幼保健机构医生数

   195

  203

普通中学在校学生

万人

14.66

22.80

 

万人

   6.54

10.32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

%

   98.8

100.0

 

%

   98.9

100.7

广播人口覆盖率

%

   65.0

92.4

电视人口覆盖率

%

   75.0

88.0

 

第二部份   妇女发展规划目标实现情况

我市《妇女规划》中提出的目标项目较多,有些指标可以通过统计指标定量反映,有些只能进行定性描述。在可以定量反映的指标中,还有很多缺乏相应的资料。我们根据国家布置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监测统计基本情况表中可以收集的有关指标,对我市《妇女规划》中提出的相关目标进行分析判断。

    (一)参政议政

妇女的参政议政是妇女社会政治地位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国家政治民主程度的具体体现。《妇女规划》颁布后,我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按照《妇女规划》目标要求,紧紧抓住97年、98年各级班子换届的契机,使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女性进入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党员队伍,有力地提高了妇女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程度。由于我市培养和选拔女干部成绩显著,最近荣获《四川省第四届培养和任用女干部伯乐金奖》。

12000年,市、县、乡(镇)三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全面实现《妇女规划》目标(见下表)。其中,县、乡(镇)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超过全省99年平均水平。

宜宾各级党政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一览表

 

1995

2000

2000年目标

是否达标

市委市政府

100%

100%

1名以上女干部

已达标

县委县政府

70%

100%

1名以上女干部

已达标

 

()党委政府

 

52.8%

 

100%

100%乡(镇)

配备女干部

 

已达标

 

市级部门领导班子

 

23.9%

 

50.07%

50%以上单位

配备女干部

 

已达标

 

(2)各级人大代表女性代表逐届增加,比重上升。2000年,全市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总数为2670人,比上届增加625人,全部代表总人数中女性代表605人,比上届增加207人(我市于98年才获准地改市、故95年没有市人大代表),本届各级女性人大代表总数占全部人大代表比重为22.66%,比上届比重提高3.2个百分点。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女性比重比上届下降10个百分点;省人大代表女性比重上升6.2个百分点;县级人大代表女性比重上升2.8个百分点。

3)省、市政协委员女性逐届增加、比重上升,县级政协委员女性减少、比重下降。2000年,全市省、市两级政协委员女性97人,比上届多96人(我市于98年才获准地改市,故95年无政协机构和人员,若扣除这个因素实际女性委员比上届多1人)。其中:省政协委员女性比重比上届女性所占比重上升5.3个百分点;县级政协委员女性235人,比上届减少105人,所占比重,比上届下降5.1个百分点。县级政协委员总人数和其中女性自95年来呈逐届下降趋势。

4)女干部女党员队伍日趋壮大,人数逐年增加。2000年,全市女干部31600人,比95年增加4500人,女干部所占比重38.03%,比95年同口径比重上升3.2个百分点;女党员24000人,比95年增加4500人,女党员所占比重15.38%,比95年同口径比重上升1.5个百分点。

5)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逐年增加,所占比重上升。2000年,全市女职工代表6200人,占职工代表总数33.16%,与95年相比,女职工代表人数增加2700人,增长77.14%,女职工代表所占比重提高10.3个百分点。表明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与决策能力增强。

(二)劳动就业

就业是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妇女解放的必要前提。为了积极组织妇女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随着我市政府大力推行国家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和政策措施,使全市妇女在岗比重提升,就业领域扩大,就业层次提高。

    1)受近几年社会大环境影响,一些行业在经济大潮中优胜劣汰,使在岗职工减少较多。2000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28.13万人,比95年下降22.31%,其中女职工10.6万人,下降21.60%;女职工占职工总数37.68%,比95年所占比重约高0.34个百分点。女职工所占比重比全省99年高近1个百分点。以上表明,近几年下岗减员较多,但始终保持了妇女在岗比重的提升。

2)妇女就业领域扩大,就业层次提高。2000年,全市城镇在岗女职工所占比重较高的行业主要有:社会服务业,占57.4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占52.38%;金融、保险业,占47.22%;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占45.38%;制造业,占41.51%;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占41.47%。与95年比较虽然女职工总数减少,但从行业分布看,涉足社会服务业的女职工人数增长了10.71%,所占比重上升5.6个百分点;涉足金融、保险业的女职工增长13.33%,所占比重上升3.1个百分点;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女职工增长11.54%,所占比重上升2.4个百分点;涉足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女职工增长24.14%,所占比重上升1.2个百分点;涉足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女职工增长20.69%,所占比重基本持平。这充分说明,女性就业已趋向对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领域,妇女就业层次得到提高,就业领域扩大。

3)农村妇女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2000年,全市农村女劳动力有115.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6.13%,可以认为农村妇女从业人员占农村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接近50%。因为,在农村转移出去的劳动力中,男性占大部份,留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女性占大部份,所以,农村妇女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农村女劳动力所占比重已提前2年达到《妇女规划》目标45%的要求。

(三)劳动权益

为了保障妇女权益,国家和省先后颁发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对妇女劳动和人生权益作了全面详细的规定,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市各地和行业都制定了妇女权益保护实施细则,完善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落实了侵害妇女劳动和人生安全的保护机构,使全市妇女劳动和人身权益得到很大提高。

    1)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基金统筹。2000年,全市10个区、县已全面实现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达到《妇女规划》目标区、县实现40%的要求,并远远高于全省99年只达到67.8%的水平。

2)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2000年,全市参加失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职工人数达到26.5万人,占职工 总数的94.21%,比全省99年高9.8个百分点,参统人数比95年增加25.94万人,增长46.3倍。参加失业保险统筹的职工大量增加,使职工失业后生活仍有保障。此外,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覆盖面也进一步扩大。

3)积极侦破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严惩危害妇女的一切犯罪活动,使危害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得到一定遏制。2000年,全市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14起,比95年增加3起;破获强奸案件103起,比95年减少46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55起,比95年增加266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大,主要原因是2000年国家公安部统一开展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统一行动,我市公安干警全力配合全国行动,一举查获大量的往年积案达200多起,严厉打击了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份子,使我市妇女人身权益受到很好保护。

(四)教育培训

妇女受教育程度的高与低,不仅对妇女参政、议政、就业、家庭中的地位等产生直接影响,而且直接关系整个民族的素质。近几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认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重点抓了女性正规教育,女童入学、妇女扫盲等,使女性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

    1)各类正规学校女性人数大大增加,所占比重逐年提升

宜宾各类学校在校女学生及所占比重情况

 

单位

1995

1999

 2000

大专学校

  700

1400

2000

占学生总数比重

%

  38.9

51.8

55.4

中专学校

3100

4900

4600

占学生总数比重

%

47.0

55.1

55.5